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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院《长江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2018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我院2018年硕士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按照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根据365体育官方唯一入口的实际情况,依照考试总分、英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差额复试为原则,按1:1.2比例提出复试名单。

二、复试小组组成

成立综合复试小组:包括水产养殖学术学位(全日制)、动物学学术学位(全日制)、畜牧专业学位(全日制)、渔业发展专业学位(全日制)、畜牧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渔业发展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组长:杨玉莹、许巧情、杨烨

成员:李鹏、杨代勤、程太平、赵红梅、王家乡、刘国平、李助南、柴毅、阮国良、苏应兵、黄廷华、罗鸣钟、汪招雄、袁汉文

秘书:郭利伟、张佳兰、方刘

四、复试工作进度

1、3月28日:上午8:30-11:30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考生到东校区校医院报到及体检。

2、3月28日下午14:00在西校区5教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中外语听说不少于5分钟。面试结束后到5教315进行笔试

5教807会议室:水产养殖学术学位(全日制)、渔业发展专业学位(全日制)、渔业发展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答辩秘书:方刘

5教1005会议室:动物学学术学位(全日制)、畜牧专业学位(全日制动医方向)、畜牧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动医方向)。答辩秘书:郭利伟

5教706教室:畜牧专业学位(全日制动科方向)、畜牧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动科方向)。答辩秘书:张佳兰

3、3月26-31日根据研究生学院安排完成拟录取工作。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总分100分。

(二)综合面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语言表达占得分50%,交流听说占得分40%,专业词汇占得分10%。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考核方式如下: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要求考生面试时出示大学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2)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考核方式如下:

由面试小组组长主持通过提问的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口头、书面)及综合归纳能力、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六、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30%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七、成绩公示和上报

根据研究生院工作安排,所有考生成绩将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凡对复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有质疑的考生,可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在一个工作日里给予相应的答复和处理,公示期结束后,预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八、复试报名及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7日-28日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江大学西校区5教811室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报名,并提交有效证件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材料上均要有考生的亲笔签名,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提交材料包括:考生体检和参加学院复试时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应届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相片1张。体检参照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应届生审查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必须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并收复印件和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2、往届生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件,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并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3、专科毕业生毕业时间到今年9月份录取时(即16年毕业)必须达到2年以上,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件,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并收复印件;

4、自考生、成教生在考试前没有拿到毕业证,复试要求考生提供毕业证,没有的提供在今年9月份前拿到毕业证的证明,否则不能录取。

(三)复试费用标准及收缴

复试费每人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100元,复试费由各学院在资格审查时收取。

(四)其他要求按照《长江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报考条件,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九、复试规定

根据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十、导师分配原则

为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在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参照学校核心竞争力考核指标,岗位科学家、校级优秀导师、指导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导师、有在研国家级项目导师可以优先选择学生,并且可适当增加招生数量,但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不能超过三人;其他2017年认定导师指导学生不能超过两人;2017年新聘导师指导学生不能超过一人,双聘院士指导学生不超过两人,校外兼职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一人。

十一、咨询电话、信息发布平台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咨询地点:长江大学西校区5教811室

咨询电话:0716-8066256,0716-8066289,QQ:565911602

联系人:靳老师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yangtz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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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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