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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学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工  作  程  序  及  要  求

完成时间

第一阶段

 

(一)

征题、选题和上报相关材料。

    1. 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杨玉莹、曾庆军;组员:李鹏、许巧情、王雨、袁汉文杜晋平汪招雄;秘书:郭良辉。制定毕业论文工作安排计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由教师填写“课题申报表”,经系、学院审核后确定课题;落实指导教师。

    3.分专业召开毕业论文动员会,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向学生宣布毕业论文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组织选题,经师生双向选择,做适当调整后确定课题学生分配名单,填写“毕业论文课题安排一览表”及“安排汇总表”,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4.做好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思想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

 

        论文征题

2018.10.26

 

 

论文选题

2018.11.03

(二)

指导老师下达任务书。

    指导老师填写任务书,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各系应及时检查、了解任务下达情况,教学办随机抽查。

任务书下达

2018.11.03

(三)

学生开题报告答辩。

    指导老师督促学生做好文献检索、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由院检查了解学生文献综述或开题情况。

    分专业进行开题报告资料的整理,最后由学院教学办汇总,并将开题报告的具体安排提前上报教学办,学院随机抽查。

开题报告

2018.11.24-

2018.11.25

第二阶段

 

(四)

认真组织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并检查工作。

1.指导老师作好学生的指导工作,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教学办随机抽查。

2.各系根据自己的职责,了解、检查各专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协调处理本系毕业实习及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论文实施

      2018.11.26-

2019.04.30

(五)

毕业实习

    本科班2018.11.05-2018.12.29;卓越班2018.09.17-2019.01.04。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总结工作

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主管教学的院长组织领导小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各专业分课题组织中期汇报,学生需口头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指导教师质疑,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给予警告。检查日程提前通知教学办,教学办随机抽查。

中期检查

2019.04.30

 

第三阶段

(六)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审查。

学生将毕业论文于答辩前10天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审查意见和评分后,交工作领导小组。

导师审查

       2019.05.20

(七)

毕业论文形式审查和评阅。

    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专门人员,根据规范化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应令其返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形式审查通过后,由工作领导小组再交评阅教师评阅,并写出评语和评分。

形式审查及评阅

       2019.05.27

(八)

答辩准备与组织。

1.成立答辩委员会,将答辩日程安排上报实践教学科,做好答辩准备。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为答辩作好准备。

2.答辩小组对学生逐个进行公开答辩,并作好答辩记录。院(系)组织力量抽查答辩情况,迎接教务处随机抽查。

论文答辩

2019.06.1-2

(九)

成绩评定。

    院(系)组织专门人员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教学院长组织整改。成绩评定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

成绩评定

       2019.06.10

(十)

省优论文评选推荐

    做好“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

    各系按毕业学生人数10%的比例评选推荐“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省优推荐

       2019.06.17

(十一)

工作总结与资料归档。

1.各系负责人认真作好工作总结,如实填写工作总结报告交教学科。

2.有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由各系负责整理归档,交学院教学办存档。

总结归档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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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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